| 1、《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汽油等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提高 取消取消原在成品油价外征收的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等六项收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城市人民政府和建筑物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建筑物维护管理,延长建筑物使用寿命。对符合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标准,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建筑物,除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外,城市人民政府不得决定拆除。 3、《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增加一些交通警察执勤执法行为举止的具体规定,进一步规范执法质量考核评价,可操作性强,使交警道路执勤执法工作更加有规可循。该规范规定,对轻微违法行为,交通警察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依据,纠正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后放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增值税条例主要作了以下五个方面的修订: 一是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二是规定与企业技术更新无关且容易混为个人消费的自用消费品(如小汽车、游艇等)所含的进项税额,不得予以抵扣。 三是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 四是将一些现行增值税政策体现到修订后的条例中。 五是将纳税申报期限从10日延长至15日。 消费税条例主要作了以下两方面的修订: 一是将1994年以来出台的政策调整内容,更新到新修订的消费税条例中,如:部分消费品(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的消费税调整在零售环节征收、对卷烟和白酒增加复合计税办法、消费税税目税率调整等。 二是将纳税申报期限从10日延长至15日,对消费税的纳税地点等规定进行了调整。 营业税条例主要作了以下四个方面修订: 一是调整了纳税地点的表述方式。 二是删除了转贷业务差额征税的规定。 三是删除了营业税条例所附的税目税率表中征收范围一栏,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四是将纳税申报期限从10日延长至15日。 5、《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符合规定条件的台湾居民可以成为大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台湾居民的执业范围不仅包括非诉讼法律事务,也包括以担任诉讼代理人方式从事涉台婚姻、继承的诉讼法律事务;台湾居民在大陆律师事务所执业,依法享有大陆律师相应的执业权利,履行相应的律师义务。 6、《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明确采取授权管理模式处置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一次性处置单位价值或批量价值(账面原值)在8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资产,由财政部授权主管部门予以审批,主管部门在批复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报财政部备案;一次性处置单位价值或批量价值(账面原值)在8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资产,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审批。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授权所属事业单位一定限额的国有资产处置权限,报财政部备案。 7、《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办法》,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办法将保监会的政府信息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主动对外公开的信息。包括保险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行政处罚结果、经审批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重要人事任免、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和标准以及实施情况、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情况等14项具体内容。 第二类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除保监会、保监局主动公开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通过保监会网站在线申请或书面申请等方式,申请获取相关保险政府信息。 第三类是不得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指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
2009年1月1日星期四
自200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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