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先"之风铸银行业粤军之锐
从1978年至今,我国改革开放已历经不平凡的30年,作为改革开放先行地区,广东得全国改革开放风气之先,率先解放思想,不断开拓探索,社会 各项事 业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广东银监局成立5年来,在银监会新监管理念引领下,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推动辖内银行业科学发展,具体参与了广东银行业的改革开 放实践,并初步形成一些切身的体会和感受,对进一步做好监管工作、促进辖内银行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体会篇
五个"坚持" 成功基石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广东银行业的发展历程,特别是银监会成立以来银行业发展取得的可喜成绩,我们进一步加深了对银行业改革开放实践的理解,并主要有以下 几方面的体会:
第一,坚持用改革的思路和发展的眼光来解决各种历史遗留问题,是推动广东银行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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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一些事关地方经济、社会、银行的重点问题,是实现监管目标的关键环节。银监会成立以来,提出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维护广大 存款人和消费者的利益、增进市场信心、维护金融稳定等新监管目标和理念,这些都是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为此,作为银监会的派出机构,监管工作不能为监管而 监管,而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不仅要密切关注辖内银行、金融的运行情况,还要关注各种宏观经济和社会问题,关注银行业金融机构体制和运行环境的变化。
第三,坚持不断强化内部管理,促进科学发展,是确保辖内银行业持续规范稳健发展的重要基础保障。自2003年广东银监局成立并具体参与银行业改革开放 实践的5年来,正值国家开始对经济实行宏观调控,银行业外部经营环境出现了不少新变化,监管工作也面临不少新的考验和挑战,但在困难和挑战面前,我们在银 监会的引领下,坚持把内控管理作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的重点,通过组织开展各种内控检查、评价,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和以"清思想抓根源、清制度抓执行力、 清漏洞抓重点、清流程抓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四清四抓"、案件防控"百日大清查"等活动。实践证明,内部管理的不断完善,有力推动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规范 经营,促进了银行业内部发展的协调,成为广东银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保障。
第四,坚持改革开放和创新,不断提升银行机构的竞争发展活力,是促进银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近几年在参与广东银行业具体的改革开放实践中,广 东银监局认真践行银监会"四四六"的监管理念和思路,从有利于银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大局出发,紧贴地方发展脉搏,对银行业的改革发展工作予以大力的支持,不 断消除辖区银行业长期形成的非理性经营观念和机制障碍,促进银行业与地方经济协同发展,并积极引导和扶持辖内银行机构在内控先行下的改革创新,通过市场准 入倾斜,鼓励银行机构开展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金融创新,促进经营方式和盈利模式的有效转变,不断提高银行业的整体竞争力,积极应对银行业开放的挑战,实现可 持续发展。
第五,坚持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不断促进与各方面的沟通与合作,是维护银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依托。近年来,银监会所倡导的"管法人、管风险、管内 控,提高透明度"的监管理念,统领广东银监局将有限的监管资源重点放在对银行公司治理、内控建设、风险评估以及市场纪律约束等重要环节的监管和督导上,并 以此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日益完善,风险管理能力不断提升。
成就篇
克服风险 勇创辉煌
改革开放30年来,广东银行业充分依托地方经济发展,紧紧抓住改革开放的历史机遇,不断克服了前进中的曲折与风险,坚持商业化改革方向,积极推进经营 转型和创新发展,初步实现了向又好又快发展的转变,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可喜成绩。
(一)银行业务飞速发展,运行质量明显提高。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省银行业金融产品和服务日益丰富,存贷款规模大幅增长,截至2008年6月末,各项存 款余额52709.17亿元,约占全国的12%,比1978年增长745倍。在资金实力明显增强的同时,广东银行业资产质量也显著提高。2003年末至 2008年6月末,辖内主要银行机构不良贷款余额累计减少1556.27亿元(不含深圳,下同),不良贷款比率累计下降20.5个百分点,新增贷款不良率 仅为1%。广东省银行业正逐步摆脱过分依赖存贷款利差收入的局面,银行的中间业务经营收入占全部经营收入的比例正不断提高。
(二)银行改革稳步推进,整体风险根本好转。在近年来,曾经作为金融重灾区的广东省,对问题金融机构的处置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其中曾被银监会认定为最 差的全国4家"六类"高风险城商行之一的佛山市商业银行,2004年已被兴业 银行成功收购;曾被中国银行总 行一度考虑撤销的珠海南通银行,通过将股权全额转让给摩根士丹利国际银行有限公司后重新获得了生机;广发行、湛江商业银行通过重组,经营效益已经有了较大 改观等等。随着问题银行机构的处置以及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机构的改革发展,广东银监局辖区银行业长期以来潜在的风险已基本得到有效化解,经营环境明显优 化,并已基本走出金融"高风险区"和"重灾区"的阴影,开始重新树立起在全国的良好形象。
(三)银行创新日趋活跃,对外开放成效显著。近年来,尤其是在"9+2"泛珠江三角洲区域经济合作开展以后,在地方经济、市场竞争、客户需求"三驾马 车"的合力推动下,在信息科技的保障下,广东银行业的创新活动更是日趋活跃,并先后成为多家商业银行总行理财新产品和营销创新的试验地。在对外开放方面, 近几年随着我国加入WTO后过渡期的结束、泛珠江三角洲战略及CEPA的实施,广东银行业的对外开放度不断提高,外资银行得到长足发展,截至2008年6 月末,共有来自20个国家或地区的46家外资银行在广东银监局辖内设立了85家机构,其中代表处20家,营业性机构65家,外资银行资产总额为 884.97亿元,不良贷款率为0.24%,在全国外资银行集中地中属于最低,外资银行发展势头良好。
(四)社会责任意识增强,服务水平明显提升。近年来在银监会新监管理念的引领下,广东银行业的社会责任感及金融服务意识明显增强。目前,广东银监局辖 区共有银行机构网点1.41万个,银行服务已渗透至社会经济生活方方面面,广东省委、省政府在制定建设金融强省和加快发展金融产业的战略规划中,将银行业 摆在重要位置,并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行业来抓,广东银行业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始步入新的发展轨道。
推进篇
不管风云变幻 立足科学发展
新形势下,我们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找出问题和不足,从产业结构、银行业的体制机制、内部管理、业务发展等各个角度全面革新思 路,以观念的更新促进工作的创新,以更大的魄力,更强有力的措施,认真按照银监会有关银行业改革开放的指引,紧密结合广东省委、省政府加快发展金融产业和 建设金融强省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辖内银行业的改革开放,更好地发挥银行业在现代服务业中的作用,进一步促进辖内银行业的规范稳健和科学发展
今年以来,受美国次贷危机影响,国际金融危机席卷全球,国际、国内形势更加复杂,银行业面临的形势更为严峻。新形势下,我们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 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找出问题和不足,从产业结构、银行业的体制机制、内部管理、业务发展等各个角度全面革新思路,以观念的更新促进工作的创新,以更大的 魄力,更强有力的措施,认真按照银监会有关银行业改革开放的指引,紧密结合广东省委、省政府加快发展金融产业和建设金融强省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辖内银行 业的改革开放,更好地发挥银行业在现代服务业中的作用,进一步促进辖内银行业的规范稳健和科学发展。
(一)推进地方银行机构的风险处置和改革步伐。一是要加快推进问题机构的风险处置。在完成停业整顿城信社退市工作的基础上,要抓紧推进广州市商业银 行、珠海市商业银行落实重组,争取早日实现监管达标。二是要加快地方银行机构的改革步伐。要督促广发行尽快度过重组后的磨合期,争取早日发展成为一流的现 代商业银行;支持湛江商业银行、东莞商业银行尽快引入战略投资者、跨区域经营乃至上市;督促农村信用社争取在2008年底前全部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 人,并支持部分基础较好的农村信用社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或者农村合作银行,尽快实现向更高层次的产权组织形式转变;推动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科技信托投资 公司、佛山国际信托投资公司3家拟重新登记信托公司尽快重新登记,并加快推进已完成登记的信托公司继续做好引进战略投资者、实行股份制改造、引入竞争机 制、拓展业务经营范围、增强竞争发展活力等工作。
(二)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多元化的银行产业体系。构建多元化的银行产业体系是打造良性竞争、专业分工协作的金融产业链,形成金融集聚效应,构建区域性金 融中心的基本条件。结合广东实际,当前应重点发展以下几类机构:一是要发展信托类机构;二是要发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三是要发展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四是要 发展金融租赁公司。
(三)促进辖区银行业的开放及与粤港澳银行业合作。一是充分依托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有利条件,吸引国际一些知名银行机构到广东省设立地区总部、分 支机构或区域性的后台服务中心,进一步优化辖内外资银行机构的体系和结构。二是充分依托银监会根据CEPA补充协议四而于今年开始实施的扩大银行业开放政 策,积极吸引港澳金融机构参与广东省部分地方银行机构的改革重组,同时鼓励和支持省内部分银行机构投资参股香港、澳门的一些金融机构,加强与粤港澳银行机 构的股权合作,建立更为密切的合作关系。三是积极参与和配合粤港澳合作特区建设,促进辖内银行机构与香港、澳门银行机构产品和业务创新、人才交流以及银行 监管等方面的合作,学习借鉴港澳一些银行机构先进的管理技术及管理经验,以此提升辖内银行机构的经营管理水平,并争取粤港澳银行业在全方位多层次的业务合 作中实现共赢发展。
(四)开展银行机构跨区域和综合化经营的探索。一是针对辖内银行业地区之间、机构之间发展不平衡的特点,支持部分基础较好、实力较强的银行机构跨地区 兼并其他机构,允许部分县(市)农村信用社实行兼并或以地(市)为单位组建新的法人机构,增强资金实力、扩大发展规模,探索强强联合或以强带弱、促进银行 机构协同发展的好路子。二是整合地方金融资源,在东莞等条件较好的地区探索组建地方金融控股公司,支持部分经营状况较好的机构参股金融租赁公司、信托投资 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积极做强做大部分地方金融机构,大力打造一些具有广东特色的知名金融品牌和金融"航空母舰",并充分发挥这些金融机构在金 融强省战略中的主导作用。三是充分依托"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以及广州金融商务区、金融创新服务区,支持发展各种银行新产品的研发中心、新技术开发中 心、外包服务中心、信息备份处理中心,发挥广州金融中心的金融聚集效应,增强对其他地区银行业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四是推动银行机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研究 和开发个性化、多元化的新业务品种,积极加强与证券机构、保险机构的业务合作,探索开展多元化、综合化经营的方式和渠道,拓展新的业务发展空间,增强服务 功能。
(五)切实提升银行业的整体服务效能和产业地位。一是推动银行改进业务营销和服务网络;二是加强对小企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信贷支持;三是提高农村金融服 务的充分性;四是建立"银行服务业发展论坛",营造银行业发展的环境和氛围。(广东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 彭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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