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2月份,管理部门政策倾向和相关指导意见;三季度保险中介利润同比增209%;保监会鼓励险资购买国债公司债;前11月全国保费收入同比增长42%;中国财险市场违规竞争明显改善;保监会公布保险中介市场普查结果。
1.管理部门政策倾向和相关指导意见。
保监会严控财险投资型产品风险。第一财经日报
《通知》中所称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产品(下称“投资型保险产品”),是将保险功能与资金运用功能相结合的保险产品,财险公司将投保人缴纳的投资型保险产品的投资金用于资金运作,并将投资金及其收益支付给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分为预定收益型投资保险产品和非预定收益型投资保险产品两大类。
《通知》规定,财险公司经营投资型保险产品,应具备公司持续经营3个以上完整的会计年度且最近3个会计年度盈利和亏损相抵后为净盈利;最近连续4个季度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应高于150%;最近3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等七项条件。
国务院:引导保险公司投资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中国新闻网
寿险公司分类监管初露端倪 22项指标送报保监会。上海证券报
从送报的22项指标看,量化翔实。包括:资产平均持有期、负债平均持有期、寿险和长期健康险业务准备金要求的投资收益、基金、股票VAR值、存款银行资本充足率在8%以上的存款余额、存款银行综合信用评级为A-以上的存款余额、AAA级债券余额、在资产管理部门集中运用的资产余额、上年同期生效的团体长期险保单保费收入、上年同期生效并于生效后第13个月仍然有效的团体长期险保单保费收入、上年同期生效的个人长期险期缴保单保费收入、处罚次数、内部控制自我评估结果、公司治理情况、未来三年现金流测试结果、未来三年盈利预测结果、准备金充足性测试结果等。
保监会还要求寿险公司同时上报公司治理情况,内容层叠,具有非常严密的系统性监管功能。
据悉,为防止重复监管,上报分类监管信息和公司治理情况的寿险公司,不再向保监会报送法人机构非现场监管信息。
保监会发布高管薪酬监管通知。新华社
《通知》表示,当前形势下,保持保险业平稳健康发展和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的任务十分艰巨,加强公司治理结构监管,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通知》重申了保监会2007年8月颁布实施的《国有保险公司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并强调五个方面要求:一是严禁违规发放薪酬。二是坚决防止脱离国情和公司实际发放过高薪酬。三是切实规范高管人员的职务消费。四是暂停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五是加强对薪酬发放工作的监督检查。
《通知》要求,各国有保险公司要在
点评:按照《国有保险公司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此次通知暂停实施股权激励后,国有保险公司负责人薪酬将由基本薪金、绩效薪金、福利三部分组成。其中,基本薪金是根据各公司经营规模、经营管理难度、所承担的责任和所在地区保险行业薪酬水平、公司薪酬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绩效薪金则以基本薪金为基数,根据年度经营业绩完成情况确定,最高不得超过2.5倍。总体而言,公司负责人的年度薪酬增长率应低于公司平均薪酬增长率。
保监会:险资将加大股市投入。长江商报
吴定富表示,面对国务院出台的4万亿财政刺激政策,保险业一方面是履行责任,另一方面是抓住机遇。保险在2009年将充分发挥在融资、投资方面的功能,资金使用也要有一定的调整。保监会目前正在研究保险资金投资优质上市公司股权的制度,明年在这方面肯定要加大力度。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明年起实施。中国保监会17日消息,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日前签署发布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该《办法》将自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办法》将保监会的政府信息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主动对外公开的信息。包括保险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行政处罚结果、经审批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重要人事任免、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和标准以及实施情况、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情况等14项具体内容。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原则上在其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第二类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除保监会、保监局主动公开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通过保监会网站在线申请或书面申请等方式,申请获取相关保险政府信息。原则上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答复。第三类是不得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指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保监会、保监局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也可以公开。
为了《办法》能够规范实施,保监会还制定了《中国保监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国保监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一系列配套文件。
保监会:规范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 加强风险管理。中金在线
2.三季度保险中介利润同比增209%。每日经济新闻
今年下半年,银保业务出现调整趋势。《报告》分析原因称,一是保险公司通过银行渠道销售的主要是投资型产品。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回落和国际金融形势的动荡,消费者购买此类产品意愿也随之降温。二是保监会针对银保业务发展过快,采取有力的调控措施,包括开展银行保险专项现场检查,打击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三是保险公司主动开始进行业务结构调整。
3.保监会鼓励险资购买国债公司债。中华工商时报
4.前11月全国保费收入同比增长42%。上海证券报
陈文辉表示,我国保险业目前总体形势是好的,但也应该充分考虑到金融危机事后效应和累计效应对我国保险业的冲击。
5.中国财险市场违规竞争明显改善。新华网
与此同时,财产保险业各项关键经营指标有明显好转。截至11月底,全国产险签单保费2263.63亿元,同比增长17.98%;应收保费余额为224.42亿元,比6月底减少35.88亿元。综合赔付率为70.44%,比6月底降低1.35个百分点;综合成本率为105.7%,比6月底降低3.97个百分点。
6.保监会公布保险中介市场普查结果。新华社
保监会在普查过程中处理了三百多家保险中介机构,并提出五大措施加强保险中介监管:一是切实把主要精力放在关注市场、关注风险和加强监管上来;二是从速从严查处保险中介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把对保险中介机构的监管与对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的监管紧密结合起来,双管齐下,标本兼治;四是进一步强化属地分类监管职能,逐步扩大保监局的查处权限;五是完善中介规章制度体系。针对中介市场摸底普查反映出的突出问题,成立专门小组,对现有保险中介监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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