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1日星期日

[国研专稿]对当前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的讨论

摘要: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处在一个重要的历史转折期,既存在诸多严峻的挑战,又面临许多新的发展机遇。本文搜集整理了政府官员、专家学者近期围绕“当前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的公开言论,以飨读者。

一、发展农村金融的新视野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高伟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是我国在国际形势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十七届三中全会研究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为我国继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指明了方向。农村金融扎根于农村经济,并为农村经济服务,发展不足或发展过度都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30年来,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极大调动了亿万农民积极性,极大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社会生产力,极大改善了广大农民物质文化生活。农村金融也要适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做出相应的调整和转变。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努力开创农村金融工作的新局面。

中国人民大学原校长、教授黄达 发展农村金融,必须创新理念、深化改革,这要求我们首先要解放思想,同时还必须尊重基层群众的创造,充分地去调动农民参与这个过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他们在这个过程中的探索精神和创造精神。到底农村金融怎么走,这不是依靠理论就可以解决的,我想如果我们能够解放思想,能够尊重群众的创造,那么我们的农村金融一定能逐步跟上。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何泽荣 现有农村金融一般涵盖三个层次的内容:第一从地域的角度,即为农村服务的金融;第二从经济体系和服务对象的角度,将农村金融定义为服务于农村经济、农业经济、农民经济的金融体系;第三个是金融产品体系,即农村金融产品是为“三农”服务的产品。但实际上,农村金融和城市金融是合二为一的,我们必须把整个农村经济作为国家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也就是说逐渐把二元化的经济界限抹掉,从农村资金供求和流动的角度,更多关注支持“三农”的资金的运动路径。

二、农村经济发展的变化及金融需求特征分析

(一)农村经济发展的变化

全国人大代表、中央财经大学教授秦池江 从经济社会结构性变迁来讲,中国农村大体可以看到以下几方面的显著变化:一是中国农村人口的大分流;二是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嬗变;三是农业科技的发展和普及;四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兴起;五是农村产业结构的加速转型;六是农村经济循环方式的调整;七是农业风险因素日益复杂;八是市场导向与政府导向的交替与磨擦;九是农民的主体地位和自主决策意识的觉醒;十是农村二元化的社会结构只能淡化不能消失。

西南财经大学金融中心主任刘锡良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本质在于三个方面:一是农民如何摆脱小农经济的范畴,实现资本的集约化经营;二是乡村如何实现工业化,发展县域经济,逐步扩大农民收入的非农业化;三是如何提高农民的组织性,摆脱小农业的松散生产状态。

(二)农村金融需求特征

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司长张红宇 农业的发展需要农村金融的六个方面支持:一是加强对现代农村建设的支持;二是加强对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支持;三是加强对龙头企业,特别是成长型农业企业的支持;四是加大对农村市场建设的支持;五是扶持农业组织化程度的提高;六是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部长韩俊 农户金融需求基本特征是:以小额借款为主,但资金需求量不断增大;借贷用途日益多样化,但教育和医疗等生活性借款仍占有很大比重;短期借贷为主;不同收入水平和不同类型农户借贷水平是存在差异性的。贫困户的借款用于生产的少,最主要的是用于维持基本的需要,这反映了我们这些社会事业还不够发达,我们的公共财政对农村的覆盖范围还比较有限。高收入的农户具有更多的生产性信贷,低收入的农户更倾向于从非正规的渠道借款。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沈明高 微小企业发展或个体工商业的发展是培养企业家的摇篮,也是增加农民就业和收入的重要途径。长期以来,这方面的融资需求基本上是通过民间的方式来完成的,最近发展起来的小额贷款机构、贷款公司、村镇银行为微小企业或个体工商业提供了金融服务、拓宽了融资渠道。

三、当前农村金融发展与改革的评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蒋定之 构建适应“三农”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是提升“三农”金融服务水平的基础和前提。目前,我国农村地区金融体系不健全,银行、证券、保险业发展不协调,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种类不齐全,供给不充足,竞争不充分,甚至不少地区还存在服务空白,严重影响了支农服务效果的发挥。因此,针对农村金融需求多样化的特点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必须积极培育分工合理、投资多元、功能完善、服务高效的农村金融机构,着力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赵锡军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的问题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资金的问题;二是服务方面的问题,包括服务的品种比较单一、服务的功能不完善等;三是体制和机制的问题;四是包袱和风险过大;五是农村金融在全国范围内发展不均衡;六是农村组织结构的散乱。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朱新蓉 我们可根据金融对农村经济的贡献度来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价值判断,进而进行以三农服务为核心的组织再造。组织再造有两个发展趋势,一个是同化、一个是顺应。同化是不改变认知结构,进行数量上的扩张,即对农村金融存量的改革及原有组织的再造,顺应的关键在于对农村金融增量的改革,通过认知结构的改变来取得。

四、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的蓝图与路径安排

(一)管理体制改革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局副局长龚明华 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必须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支持的原则,坚持按市场原则推进改革,强调政策激励和引导。具有商业可持续条件的,通过商业金融予以满足,对金融有效需求不足,可以转化为有效需求的,发挥商业的作用。对于金融服务薄弱环节和盲区,要引导发挥其他各种形式金融组织的作用,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挥政策性银行和商业性银行与金融机构的协同效应。政策银行应加强商业银行与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金融机构的代理合作,在农村的各项业务可以主要委托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其他信用社的小型银行代理,并支付合理的费用,加强代理工作的监督审查。需要对农村机构的有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可以参照国外的经验,进行一定的补贴。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徐诺金 我们必须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为供给,撬动农村金融的发展:一是充实和调整政策性金融和开发银行的职能,充分发挥其在农村现代化建设中的先期投入作用;二是建立健全农业的风险分担和担保体系,为“三农”提供切实的、稳定可持续的保障;三是建立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提高农村金融的效率;四是扩大金融的服务领域,解决农民进城以后的医疗保险问题;五是完善市场配置机制,促进金融生态体系的良性循环。

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教授徐滇庆 设立与乡镇银行配套的民营金融担保公司,金融担保公司是通过验资的真实民营法人机构,而新的农村银行必须购买担保之后,才能合法经营。担保公司的职责、就是提供信息,没有行政职权,功能是查清农村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当不良贷款达到资产7%的时候,停止对金融机构的担保,银监会据此来调查这家银行,把质量差、资不抵贷的金融机构消除,进而优化农村金融体系。同时,担保公司必须要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宁大学教授白钦先 重构、重组与重建中国农村金融新体制,构建以国有商业性金融(中国农业银行)和国有政策性金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主导与主体的,以商业性和政策性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两翼的(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医疗保险与社会保障保险、特别是农业保险等),以兼具商业性与政策性双重属性的、地方性农村合作金融(合作银行和信用社)为庞大基础的中国农村金融新体制。

(二)农地金融制度改革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蒋定之 改到深处是产权。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核心在于产权,目前,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已经迈出了重要步伐,以股份制为导向的多元化产权模式已经开始形成。但是,各地产权制度改革的进展还很不平衡,产权模式选择差异较大,股份制模式选择还不多,特别是股份合作制模式仍然存在制度弊端。按照股份制方向深化产权制度改革,这是市场长期选择的结果,是解决农村信用社产权不清、权责不明问题的出路,也是进一步深化管理体制改革的前提。第一,要稳步推进股份制改造。第二,要加快提高股权集中度。第三,应鼓励引进战略投资者。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高伟 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要积极探索农地金融制度。当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改造传统农业的关键是人力和物资资本的投入,农业与金融的依存度和相关性越来越大,因为发展现代农业需要大量长期资金的筹集、投入和使用,需要金融发挥更大的作用。全会提出“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这为土地金融的试点创造了条件。要探索土地债券的有效实现形式,发挥债券方式使土地资本化的效能。要逐步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加速土地经营权的流转。要在试点中加强与农地金融有关的立法,不断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延长农地承包期,创新土地抵押权制度,使土地真正成为农民的“聚宝盆”。

西南财经大学金融中心副主任、教授倪克勤 农村金融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土地的产权制度。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不明晰影响了规模经营和农村抵押物的缺失,而农民也不能真正分享到土地增值带来的收益。同时,土地产权的缺失,导致农民独立性的缺失,这也是我国合作性金融一直没有实质性进展的重要原因。

(三)协调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蒋定之 发展金融特别是发展农村金融,需要有一个公开、规范、和谐的外部环境。要积极协调地方政府,争取地方政府更大的扶持力度,大力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从经济环境、市场环境、法制环境、信用环境等多方面发挥好金融保障作用。首先要积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要建立与地方政府的协调机制,主动加强对地方政府的汇报、协调与沟通,争取地方政府的指导、理解和支持。构建新型政银关系,遵循市场规律来组织和管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更多地依靠和发挥地方政府在组织资金、清收旧贷、消化历史包袱等方面的支持作用。其次,应协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建立司法机关与监管机构、审计机构以及各金融机构之间的案件通报和移送制度,加大金融违法行为惩治力度,努力提高金融法治水平,发现案件及时查处,特别是要加大对重大案件的查处,形成“人人喊打”的合力和氛围,对金融违法犯罪分子形成震慑。最后,应打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要发挥地方政府在金融环境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健全各类市场中介组织,完善有政府参与的各种担保体系,加快推进信用村镇建设,推动专业化的社会征信机构发展,引导企业和个人诚信守法,培育良好的信用意识,努力打造诚信社会。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高伟 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需要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大力加强农村社会信用建设、优化法律环境,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逃废金融债务行为。

作者:国研网金融研究部 来源:国研网《金融中国》月度分析报告
责任编辑:曹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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