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9日星期一

保监会降低保险业务监管费收费标准


丁冰
发布时间:2009-01-16

  保监会昨日发布通知,将降低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以及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收费标准。  
 
  其中,对保险公司经营的责任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业务,由按保险公司年度自留保费收入的1.8%。降为按保险公司年度自留保费的1.6%。收取;其他财产险业务、人身意外险业务,由按保险公司年度自留保费收入的1.9%。降为按保险公司年度自留保费的1.7%。收取。

  对保险公司经营的长期人寿保险业务,由按保险公司年度自留保费收入的1.1%。降为按保险公司年度自留保费的0.9%。收取;对保险公司经营的长期健康保险业务,由按保险公司年度自留保费收入的1.0%。降为按保险公司年度自留保费的0.8%。收取。

《中国证券报》2009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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