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丁冰 |
| 发布时间:2009-01-16 |
| 保监会昨日发布通知,将降低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以及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收费标准。 对保险公司经营的长期人寿保险业务,由按保险公司年度自留保费收入的1.1%。降为按保险公司年度自留保费的0.9%。收取;对保险公司经营的长期健康保险业务,由按保险公司年度自留保费收入的1.0%。降为按保险公司年度自留保费的0.8%。收取。 |
| 《中国证券报》2009年01月16日 |
2009年1月19日星期一
保监会降低保险业务监管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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